懷恩中學

轉知「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暨宣導活動」

桃園市112學年度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。

貳、目標

一、推廣海洋保育理念,提升海洋教育知能。

二、普及推廣宣導成效,落實珍愛海洋理念。

三、宣導擴及學生家長,擴大海洋宣導範疇。

四、集結學生創作文宣,充實教育資源分享平台。

叁、辦理單位
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
三、承辦單位: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、桃園市蘆竹區蘆竹國民小學

肆、辦理時間:112年8月至113年7月

伍、推廣對象:本市國中、小學生、教師及學生家長。

陸、活動辦法:

一、收件日期:112年11月15日(三)~112年12月15日(五)

(郵戳為憑,請郵寄至338006桃園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850號 蘆竹國小教導處收)

二、參加對象:本市國中小學生

(分成國小低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學生組,共4組)

三、作品規定:

(一)繪製與本年度海洋教育主題「永續海洋」有關之分格漫畫,作品規格以8開圖畫紙、分2~4格之作品(含著色),並將報名及授權書浮貼於作品後。

(二)作品內容其中所含之文字、圖片等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。

(三)入選之參賽作品,視同授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以任何形式從事推廣利用。

(四)每人限投一件作品參賽。

(五)各校各組至多送5件作品。

(六)未獲獎之作品,不辦理退件作業。

四、評比標準:

主題呈現30%、創意發想30%、題材架構20%、專業知能20%

五、獎勵辦法:

(一)得獎獎勵:各組參賽作品擇優錄取前3名及佳作5名獎勵,頒發獎狀1紙及獎勵金,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,得運用於各項海洋教育宣導活動。(評審可依各組報名人數,增額錄取優秀作品)

國中、小學生各組之作品獎勵金:

第一名:3,000元

第二名:2,000元

第三名:1,200元

佳  作:600元

(各組獲獎之獎勵金由承辦學校匯給各校轉發)

(二)指導獎勵:(每件作品指導老師為1名,若指導多名學生同時獲獎,擇最優之成績獎勵)

國小學生各組與國中學生組之指導教師獎勵:

第一名:指導教師嘉獎2次

第二名:指導教師嘉獎1次

第三名:指導教師獎狀1張

六、推廣應用:

(一)由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於113年6~12月擇期發起本市海洋教育週,將入選作品公告於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頁,供師生學習運用。

(二)配合海洋知識日之宣導內容與分格漫畫作品結合,設計學習單上傳至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網頁供各校下載運用。

(三)請各校提供海洋教育週執行成果,以利本市彙整海洋教育執行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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