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市111年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教育訓練課程一案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0038625號函辦理。二、旨揭訓練相關訊息摘錄如下: (一)課程對象:本案受補助學校之教師。 (二)課程內容與時間:各場次詳如附件。 (三)研習地點:各場次詳如附件。 (四)報名方式:請至「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」點選 「活動查詢」,點選「活動編號」輸入活動編號報名(網址:https://drp.tyc.edu.tw/TYDRP/Index.aspx,主辦單位請選資教科)。三、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,並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。四、檢附教育訓練時程表及課程詳細資訊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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